第三百三十二章 围点-《立宋》


    第(1/3)页

    对马背上的雄鹰---大蒙古国来说,其他民族的人,不能称为人。

    他们只是长生天赐予大蒙古国的礼物,是奴隶,是牛羊,是负责为大蒙古国国民生产物资并予与欲求的能喘气的牲口。

    这些人的命,是低贱的,还不能与一匹强壮的马、一只产奶的牛划等号。

    套用伟大的成吉思汗一句名言:“男子汉最快活的事,应该是追杀你的敌人,侵略他们的土地,掠夺他们的财富,然后听他们妻子儿女痛哭的声音。”

    在这样思想的指导下,大蒙古国所到之处,都是一片狼藉。

    人口被屠尽,城市被摧毁,文明被覆灭,大地满目疮痍。

    而他们还乐此不疲,觉得自己所作所为,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强者为王,弱肉强食,这世界本来不就是这样的吗?

    竞争中通过血与火的考验,活下来的人才配执掌整个大地,这是神的意思,是恒古不变的真理。

    所以驰骋在梓潼境内的骑兵队伍,搞破坏搞得理直气壮。

    这只队伍的头,是个色目人,叫做塞典赤,突厥人,他本是蒙古西征时的战俘,在蒙古铁骑如雨的弓箭下投降,为了活命拼死为蒙古军队出力,在跟他以前一样为了自由和生存而战斗的异族战争中立了功勋,得到赦免,做了一个赤军。

    他跟随蒙古南下的大军进入了四川,阔出战死后,大部队北归,他却留了下来。

    经年的战斗,在这个铁塔般的汉子身上留下了数不尽的伤痕,身体大不如前,塞典赤也不想再去寒冷的北方搏命了,他觉得南方很不错,至少四川这一带,很不错。

    于是他讨好乃仁台,奉上财宝和女人,得到出来打草谷的机会。

    蒙古惯例,抢掠所得归己,是属于私人的财富,能得到大汗的保护,这是蒙古刺激兵士战斗的一个源泉,跟部落之间争斗时以胜者的马一日之内能跑到的地方为边界是一个道理。

    塞典赤带的近五百号人里,没有蒙古人,赤军有两百人,余下的都是汉人。

    这些汉人的头叫做南永忠,原大宋隆庆府统制,在蒙古五年前攻川的时候投降的,他带着剩下的三百人与塞典赤一起出的门。

    赤军在蒙古兵面前是低人一等的,但在汉军面前,却又能昂着头走路。

    所以南永忠这次出来,虽然人多势众,却是干的打杂出力的活计,做事情有他,得好处却没有他。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