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劫人-《立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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厢军只有州府才有,归团练使管,而县里除了壮、皂、快三班外,应急时招募的土兵算得上是极为使唤得动的人手了,土兵其实就是服徭役的乡民,发杆长枪就称之为“兵”了,一般由快班的都头衙役率领,做些缉盗抓捕、设卡盘查的差事。
县衙的马快步快,统归快班,俗称衙役捕头,领头的叫都头,听上去很神气,实则不然,在宋代人的眼中,在衙门里当差的是很低贱的工作,老百姓把他们叫做“不良人”,非官非吏,是仅高于罪犯的下等人物,子弟终身不得参加科举,一辈子都在尘泥中打滚,讨些辛苦钱苟且过活。
但是贱是贱,却权利不小,拿人抓人找个由头就行了,随意的污蔑一个罪名可以将一个中等之家搞得灭门,是以大部分没有靠山的老百姓见了这些人,都是很客气奉承的,唯恐得罪了惹祸。
所以这当口虽然守在路边,两个差人却是坐在条凳上,吃着乡人奉上的瓜果,拿眼睛瞪着土兵们做事盘查,并没有亲自下地。
长孙弘那些丁壮是认得的,跟土兵说一声,也就过去了,他偷偷溜到一边,拉着一个熟识好说话的丁壮打听,那丁壮也是好事之人,悄悄的低声告诉他:“昨晚上县里出大事了!有匪人溜进城里,趁官府不备,杀进大牢里,劫走了上差押送的要犯,还杀了些官兵,逃出城外,厢军一路追击,八面设卡,要拿人问罪!你可快些回去。”
丁壮偷偷指着远处坐在凳子上的衙役步快,吓唬道:“瞧见没有?县里来的捕快!腰间的刀子是要杀人的!你爹和你二叔都快从江边赶回来了,你快回去耍子,别呆在外面惹事了!”
长孙弘在乡民眼中,就是个十二岁的孩童,虽然识文断字,但依旧是个孩童,对他的态度玩笑的意味居多数,这时候吓唬他,却是好意,免得小孩在外面碰到什么事。
长孙弘装作一副被吓着了的表情,点点头,一溜烟跑了,那丁壮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哈哈大笑。
在村里转了一圈,找到了游方郎中的屋子,这郎中医术不高,也就比巫术强上几分,懂得些初浅的药理,会配些感冒肚泻的中药,在村里就算御医级别的良医了,地位很高,靠在村民中卖些药材收些少得可怜的诊费为生,这时候正在家里坐着无事。
长孙弘撒了个慌,说村里有人在江边挖石头时受了跌打伤,流血不止,特来讨些药物,郎中见是保正的儿子来跑腿,倒不生疑,翻箱倒柜的摸出一瓶不知道有多少个年头的金疮药来,收了长孙弘五文钱,眉开眼笑的送他走了。
长孙弘又回到家中,家中依旧无人,张氏应该还在地里忙碌,他直奔灶房,从角落里摸出父亲长孙豪的酒坛子,倒出一碗劣酒来,酒是村里人偷偷自酿,送给保正喝的,这时候无处找酒,只能将就了。
将酒用上学装水的小瓦罐盛了,长孙弘拿着瓦罐药瓶,临出门时又转回来,拿了张氏的针线包,从村子的另外一侧出去,绕了个大圈子,弯弯折折的上了山,爬了一身汗水,方才回到了练武的山头上。
林间空地依然寂静如常,下午的风吹过树梢,树叶舞动,惊起一群鸣叫的鸟,在空中飞一阵,然后懒洋洋的落到另一片树枝中,互相啄着羽毛,四下里张望,寻找着果腹的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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