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两千!? 看到起诉书上的索赔总金额,沈宝兰气得咬牙切齿。 沈明珠这个挨千万的,这是把她和周书桓当成肥羊宰呢? 前段时间才讹了周书桓五十万,现在又要讹她两千块。 做梦! 沈明珠提出的索赔并不是毫无根据的狮子大开口,其中一千是精神损失,剩下的一千包含但不限于: 招待沈家沟人在饭店用餐的费用,以及后续帮忙安排工作的劳务费、手续费,等等。 总之,沈宝兰母女引来的麻烦,最终都要母女俩自个买单。 包括沈宝兰母女俩在这大吵大闹,沈明珠也找人拍照录音取证,交给律师,并将一千的精神损失索赔提高到了两千。 “这可咋整?沈明珠这娘们可真够狠的,开口就要我们赔两千。” 沈家沟人的年均收入都不足一千,两千块,可不要了刘翠花的老命。 沈宝兰倒是赔得起,可她宁愿死也不乐意把钱白白给沈明珠。 “你告诉沈明珠,别以为就她会请律师,我也找律师!我就还不信了,没人治得了她!” 听到沈红梅的转述,沈明珠不以为意,“随她折腾,不用管。” 她已经将这事全权委托律师,律师也给出了百分百胜诉的保票。 …… 要说沈宝兰母女也真是两朵奇葩,打官司这样的要紧事,两人一门心思的想着省钱,跑遍奉城大街小巷,最后找了一家收费最便宜的三流律师所。 律师凭着多年的败诉经验,建议母女俩私下和解。 沈宝兰也不想打官司,可让她向沈明珠低头认错道歉,还不如杀了她! 离开律师所后,母女俩一合计,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打不赢就跑! 往哪跑呢?当然是佛城! 于是,刘翠花连夜收拾包袱,跟着沈宝兰坐上了去佛城的火车。 沈宝兰想得很美好,刘翠花去了佛城,还可以帮她带孩子,她就能抽出时间进电子厂上班,既能挣钱又能看着周书桓,等去了佛城,沈明珠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拿她没辙。 一举三得! …… 两天后,母女三人顺利抵达佛城火车站,一路打听总算找到了周书桓的电子厂。 周书桓虽然不满沈宝兰的先斩后奏,但人来都来了,他也只以领回住处安顿。 第(1/3)页